星空体育公积金提取 处事指南
(三)住房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登记查询结果。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房产登记查询结果和结婚证;
④已婚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供《授权委托书》及人的身份证,《授权委托书》可在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中的“下载中心”或扫描此办事指南左上角上的二维码下载打印。
(四)偿还广西区以外住房公积金委托的,需提供银行出具并加盖印章的近期三个月还款凭证(须与提供的借款合同号或委托还款账号相符;如有不符的,应提供银行出具的相关说明)
(五)配偶方或父母、子女需提取的,除按照以上第1、2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、子女的资料外,还需提供结婚证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;
②按期偿还住房本息的,每年可提取一次;还清全部的,应在还清全部本息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;
⑤偿还南宁、北海、钦州星空体育、防城港行政区域范围外购建自住住房本息,需提供职工个人及家庭在购建住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工作证明;
⑥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供《授权委托书》及人的身份证,《授权委托书》可在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中的“下载中心”或扫描此办事指南左上角上的二维码下载打印。
(四)银行出具并加盖印章的近期三个月还款凭证原件(须与提供的借款合同号或委托还款账号相符;如有不符的,应提供银行出具的相关说明);
(五)配偶方或父母、子女需提取的,除按照以上第1、2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、子女的资料外,还需提供结婚证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;
②按期偿还住房本息的,每年可提取一次;还清全部的,应在还清全部本息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;
⑤偿还南宁、北海、钦州、防城港行政区域范围外购建自住住房本息,需提供职工个人及家庭在购建住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工作证明;
⑥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供《授权委托书》及人的身份证,《授权委托书》可在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中的“下载中心”或扫描此办事指南左上角上的二维码下载打印。
(六)配偶方或父母、子女需提取的,除按照以上第1、2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、子女的资料外,还需提供结婚证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。
④在南宁、北海、钦州、防城港行政区域范围外购买的自住住房,需提供职工个人及家庭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工作证明;
⑤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供《授权委托书》及人的身份证,《授权委托书》可在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中的“下载中心”或扫描此办事指南左上角上的二维码下载打印;
(六)配偶方或父母、子女需提取的,除按照以上第1、2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、子女的资料外,还需提供结婚证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。
④在南宁、北海、钦州、防城港行政区域范围外购买的自住住房,需提供职工个人及家庭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工作证明;
⑤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供《授权委托书》及人的身份证,《授权委托书》可在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中的“下载中心”或扫描此办事指南左上角上的二维码下载打印;
(六)配偶方或父母、子女需提取的,除按照以上第1、2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、子女的资料外,还需提供结婚证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。
④在南宁、北海、钦州、防城港行政区域范围外购买的自住住房,需提供职工个人及家庭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工作证明;
⑤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供《授权委托书》及人的身份证,《授权委托书》可在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中的“下载中心”或扫描此办事指南左上角上的二维码下载打印;
③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供《授权委托书》及人的身份证,《授权委托书》可在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中的“下载中心”下载打印。
③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供《授权委托书》及人的身份证,《授权委托书》可在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中的“下载中心”下载打印。
(六)配偶方或父母、子女需提取的,除按照以上第1、2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、子女的资料外,还需提供结婚证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。
④在南宁、北海、钦州星空体育、防城港行政区域范围外大修自住住房,需提供职工个人及家庭在大修住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工作证明;
⑤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供《授权委托书》及人的身份证,《授权委托书》可在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中的“下载中心”或扫描此办事指南左上角上的二维码下载打印。
②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供《授权委托书》及人的身份证,《授权委托书》可在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中的“下载中心”下载打印。
(四)配偶方或父母、子女需提取的,除按照以上第1、2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、子女的资料外,还需提供结婚证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。
④在南宁、北海、钦州、防城港行政区域范围外建造、翻建自住住房,需提供职工个人及家庭在建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工作证明;
⑤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供《授权委托书》及人的身份证,《授权委托书》可在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中的“下载中心”或扫描此办事指南左上角上的二维码下载打印。
③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供《授权委托书》及人的身份证,《授权委托书》可在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中的“下载中心”下载打印。
(二)被继承人银行Ⅰ类借记卡;如不能提供被继承人银行Ⅰ类借记卡的,则需提供第一顺序继承人银行Ⅰ类借记卡及当场签署承诺书;
③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供《授权委托书》及人的身份证,《授权委托书》可在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中的“下载中心”下载打印。
③提取的有效期限:自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开具加装电梯费用的支付凭证之日起,可在三年内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;
④提取额度: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职工本人家庭实际负担(不含政府补贴、专项维修资金、房改售房款等)的电梯加装费用;
⑤委托他人办理的,提供《授权委托书》及人的身份证,《授权委托书》可在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中的“下载中心”或扫描此办事指南左上角上的二维码下载打印。
办理地址1:北海大道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7 - 40号窗口。
办理地址3:南康镇朝阳大道172号(原南康汽车站)铁山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 - 18号窗口。